项目编号: | JX2024ZL(略) |
项目名称: | (略) 瓷都大道1309号原人行招待所一楼招租(2年) |
标的名称: | (略) 瓷都大道1309号原人行招待所一楼招租(2年)(出租底价:6.(略)万元/年)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2-25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01-02 |
(略) 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项目简介: | 出租标 (略) 瓷都大道1309号原人行招待所一楼(含配电间、食堂、前院、大院),不含职工 (略) 子,建筑面积约为243.58平方米。租期为2年,挂牌价为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租金金额和签订合同。租期内租金不变。按标的现状出租和交付,请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勘。 |
|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翔鹰 (略) 出具的翔鹰兴瓷所评报字(2024)54号评估报告书。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租赁期间,承租方按合同约定使用,不得转租、出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挪做它用。 4.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该承租权予以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和转移;不得在承租屋内存放消防法所禁止存放的物品;不得在承租屋内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5.租赁期间,房屋内部设施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室内水、电、气等公用设施。承租方如需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须事先向出租方书面报告,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不得改变原有结构,影响他人使用、保证建筑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在出租方监督下进行。 6.意向承租方请于信息披露期间到现场勘察,承租后出租方按现状交付出租标的。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屋出租合同》,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
| 1.承租方应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 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两年租赁总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出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两年租赁总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标的交付】出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为准。 7.【清场责任】由出租方负责。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胡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略)、0791-(略)、0791-(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