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在全国范围内就沈阳站候车室商业夹层对外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商项目名称、招商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站候车室商业夹层房屋对外出租项目招商
招商编号:#
二、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略) (略) 胜利南街2号沈阳站候车室
2.面积: 214平方米。
3.合同期限:拟租一年。
4.用途:符合《房屋租赁合同》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经营项目要求。
5.重要约定:我方以房屋现状进行招商,如竞商人参与投标并竞标成功,则代表竞商人充分了解该房屋的基本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由拒绝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中途终止合同及推迟或不缴纳租金,如推迟缴纳租金超过10日或提出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序号 | 出租房屋具体位置 | 业态规划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租金底价(元/年) | 竞商保证金(元) | 租赁期限(年) |
包件1 | 沈阳站候车室商业夹层 | 库房 | 214 | #.00 | 5000.00 | 1年 |
三、招商方式
1.第一次招商公告后,报名商家有1个及以上,正常开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只有1个的,可采用谈判方式确定中商候选人(报价步长1千)。
2.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2家以上时,招商人组织竞价。采用三轮竞价法,竞商人的竞商文件中的竞商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竞价以第一轮最高报价为底价,第三轮竞价以第二轮最高报价为底价,若第三轮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竞商人报价相同时,可追加竞价轮次,直至确定唯一报价最高的竞商人为中商人(报价步长1千)。
四、竞商人资信要求
1.竞商人资格性要求
1.1竞商人需为响应招商,参加公开招商活动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1.2竞商人的所有成员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应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
2.竞商人符合性要求
2.1所从事活动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强制性规定。
2.2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及设备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品。
2.3不得将承租的生产、办公用房,用于家庭日常居住。
2.4不得从事国家、地方政府严令禁止在该类场所从事经营的其它业务。
2.5房屋及设备为现状出租,水暖电力设备问题由承租人与车站自行沟通解决,产生费用皆由承租人承担。
3.中商人(承租人)承担的义务
中商人(承租人)在承租房屋(或场地)内存放的物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招商人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中商人负责。中商人在租赁期内因中商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中商人负责维修恢复。中商人租赁房屋期间, (略) 管理制度, (略) 管理规定。
4.租金结算:上打租,按年结算,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在合同签订同时缴纳。采暖、水、电、物业等一切费用不包含在租金内,由承租人承担。
5.装修条款
5.1以现状出租,不允许装修
5.2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合同终止的,承租方需将房屋恢复原状。
6.房屋日常维修项目和责任主体
6.1日常维修项目主要包括:屋面防水、墙体、外墙及附属设施、室内装饰、消防设施、给排水、供暖、电气设备设施等。在租赁前双方确认房屋状态,无异议签认后交承租方,承租方负责日常维修并承担费用,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合同到期房屋状态良好方可接收。
6.2中商人(即承租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的内部主体结构,不得在承租范围内修建任何形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7.按现状无需电力增容,如增容由中商人(即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8.消防手续由中商人(即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9.不可抗力见约定见合同条款。
10.招商文件和合同中明确告知: (略) 资产,我单位拥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无不动产权证。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 (略) 报名:线上报名
(由意向竞 (略) 上注册报名, (略) http://**);
2.报名起止时限:2024年11月25日14时至2024年12月4日14时,为期7个工作日。
3.资信资料审核:意向竞商人报名时,需向招商人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原件、签章(手印)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个人征信报告、企业商誉等资信资料。招商人资信资料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招商人组织的公开招商评审。资信资料审核时间截至到2024年12月4日14时。
六、竞商保证金
竞商人按要求缴纳竞商保证金。
七、招商人:辽宁 (略)
招商人地址: (略) (略) (略) 102号沈阳北站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八、竞商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4年12月4日14:00~14:30时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4:30时
3.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102号沈阳北站
九、招租评审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24年12月4日14:30时
2.召开地点: (略) (略) (略) 102号沈阳北站,届时请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租人将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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