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南山截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南山截洪沟防洪工程管理办公室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内蒙古顺源 (略)
地理位置:内蒙古自治 (略) (略)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南山截洪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公开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南山截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南山截洪沟防洪工程管理办公室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顺源 (略)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略) 尤文 (略) 项目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南山截洪沟治理工程 (略) ,其中南山截洪沟 (略) 南外环路南侧,工程起点 (略) 南外环路与满洲里至新巴尔虎右旗公路交汇处,沿南外环路至下游新行政区排洪渠工程末端为终点。建设南山截洪沟2771m,建设二卡截洪沟总长度1500m:截洪沟护坡1027m,疏浚沟道473m。 本工程由南山截洪沟工程区,二卡截洪沟工程区2个一级分区构成,其中南山截洪沟工程区分为南山截洪沟主体工程区、南山截洪沟施工便道区、南山截洪沟施工生产生活区、南山截洪沟临时堆土区4个二级分区。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2018年8月完工,总工期15个月。 自主验收结论: (略) 南山截洪沟防洪工程管理办公室于2024年1 (略) 主持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南山截洪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上形成验收结论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确定的目标值,本项目为公益性项目工程,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公开期间,对上述公开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邮箱:*@*q.com 电话及联系人:*/柴源 公开内容:详见附件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