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经矿山企业申请,2021年11 (略) 组织专家和 (略) 、 (略) 、夹 (略) 、华头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村民代表进行了联合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如下:
一、矿山概况
(一)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该煤矿位于乐山市夹江县华头镇原白 *** 村5组,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3°24′33″~103°25′00″,北纬29°42′40″~29°43′21″。采矿许可证为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颁发(证号:C *** *** ,有效期止为2015年12月17日)。矿区面积3.5476km2,生产规模15万吨/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
(二)夹江县华头红星煤矿。该煤矿位于乐山市夹江县华头镇原沙坝村5-8组,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3°22′34″~103°24′00″,北纬29°40′16″~29°41′60″。采矿许可证为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颁发(证号:C *** *** ,有效期止为2015年12月18日)。矿区面积1.7314km2,生产规模15万吨/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
该两个矿山分别由《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华头牛马溪煤矿的决定》(夹府函〔2016〕 (略) )、《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华头红星煤矿的决定》(夹府函〔2016〕6号)文件永久性关闭。
二、治理修复概况
该两个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因施工技术简单,经矿山企业申请,同意由矿山企业作为施工单位和当地村委会作为监理单位。
(一)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
1.硐(井)口封堵:该 (略) 有硐(井)口的封堵。
2.工业广场平整与修复:已完成对工业广场平整修复并种植林木,已流转使用。
3.矿山建筑:已拆除矿山建筑1993平方米,已完善设施农用地手续282平方米。
(二)夹江县华头红星煤矿
1.硐(井)口封堵:该 (略) 有硐(井)口的封堵。
2.工业广场平整与修复:已完成对工业广场平整,完善并移交当地村集体使用。
3.矿山建筑: (略) 分矿山建筑。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一)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
1.未按照专家意见开展工业广场的植树补种
2.未按照专家意见开展压实土地的翻耕
(二)夹江县华头红星煤矿
1.未按照专家意见开展对少量的树木进行补种和翻耕压实土地。
2.由华头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拟使用工业广场建设村集体设施的用地手续。
由矿山企业形成整改报告且公示期满后,发放验收合格确认函。
四、验收结论
该两个煤矿企业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后暂未发现各类地质灾害,矿业活动对水资源污染破坏影响较轻,未对居民生产生活用水造成影响,平整后的场地已自然复绿并种植有树木,矿业活动对土地资源(土石环境)破坏影响较轻。经现场查验和内业审查,听取当地镇政府和矿区范围 (略) 分村民的意见,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总体满意,基本达到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结论为基本合格。经联合验收组研究:完成整改后,同意通过验收。
(略) 会公告,公告期从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2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夹江 (略) 生态保护股311室(联系人:魏东伟,联系电话:0833- *** )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无相关权利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退还两个矿山企业缴纳的保证金。
夹江 (略)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