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山西临汾-绛县和临汾-闻喜短接22 (略) 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临汾-绛县和临汾-闻喜短接22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临汾-绛县和临汾-闻喜短接22 (略) 工程 | (略) 绛县郝庄乡 | (略) (略) | 山西 (略) | 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22 (略) 0.2km( (略) 径长度为0.2km, (略) 架设更换汾绛70#-绛县变普通地线改为光缆21.6km。重新紧放线汾闻线4.6km,汾绛Ⅱ回0.69km。拆除塔基64座, (略) 长度24.1km),更换闻喜、金鑫变电站隔离开关2组,同步完善绛县、闻喜、金鑫变电站相应的保护、通信和自动化等装置。 总投资金额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要围挡、物料堆放要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时间;施工期严格限制人员活动,尽量缩小施工作业带,施工完成后,表土回填,并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和复耕。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采用合理布置,距离衰减等措施, (略) 沿线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2008)1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制定项目植被管理方案,对生态恢复区进行跟踪观察,建立调查统计档案,对未成活植被区进行补栽和管护。 (四)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导线对地高度,选线避开电磁敏感目标,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略) 进行巡查维护和环境监测,对于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确 (略) 走廊两侧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