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税务局“楼宇文化墙”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LDHX-2309-022
2、项目名称: (略) 税务局“楼宇文化墙”建设项目
3、项目地点: (略) 汉槐街555号
4、项目规模:办公楼1-5楼和部分会议室区域的楼宇文化展示墙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招标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二、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 |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控制价 (元) |
1 | 1-4楼文化展示墙 |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山东”(www. http://**)等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00 |
2 | 楼梯文化展示墙及5楼文化展示墙 | *.00 |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11日09 时00分到2023年9月15日17时30分
2、获取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
3、售价:300元
4、获取磋商文件时所需资料: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要求内容齐全、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发至邮箱*@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确认,确认无误后,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投标人预留邮箱: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网站截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人现场);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代理公司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竞争性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0时00分
2、递交地点:龙达 (略) 会议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9月21日10时00分
2、磋商地点:龙达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 址: (略) 汉槐街555号
联 系 人:逯小迪、郝明
电 话:0534-*、 0534-*
电子邮件: /
代理机构:龙达 (略)
地 址: (略) 德城区晶实商务中心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发布人:龙达 (略)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