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6日我 (略) (略) 报废机动车拆解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2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 (略) 10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略) 报废机动车拆解二次扩建项目 | (略) 龙 (略) 24号 | (略) (略) | 吉林 (略) | 本项目新增年拆解报废燃油机动车*台、新能源机动车*台。项目建成后,企业报废机动车总拆解能力为*台/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危险废物暂存间1用于贮存铅蓄电池,其排风口处新增 (略) ;新建动力电池暂存间2,占地面积为25m2,地面采取绝缘、防渗措施;新增大力钳、夹臂、机械手、防静电绝缘真空抽油机、防静电塑料接口制冷剂回收机、专用绝缘卡钳、绝缘剪等设备。汽车拆解间、报废燃油机动车贮存区、报废新能源机动车贮存区、产品仓库及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均依托现有。冬季集中供暖。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及作业场地面积。新增劳动定员40人,全厂共计152人,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汽车拆解项目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规范等要求执行。收到报废机动车后,检查报废汽车动力蓄电池、散热器、变速器、差速器等总成部件的密封、破损情况。对于出现泄漏的总成部件,应采用适当的方式收集泄漏的液体或封住泄漏处,防止废液渗入地下。应检查动力蓄电池和驱动电机等部件的密封和破损情况。对于出现动力蓄电池破损,电极头和线束裸露等存在漏电风险的,应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绝缘处理。所有安全气囊从汽车上拆卸后马上进行引爆,厂区内不储存未引爆的安全气囊。严禁在拆解区外进行拆解。 2、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地面定期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运输过程采取遮盖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定期运输至八家子污水提升泵房,经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包装垃圾外卖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3、由于企业所在区 (略) 目前不具备排水条件,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分别运输至八家子污水提升泵房,经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后经平流式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污水池,定期由车运输送至八家子污水提升泵房,经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拆解车间采用拖布清洁,无地面清洗废水。待区 (略) 具备排水条件后,废水采 (略) 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加强管理,确保出厂废水排放执行《入网排污意向协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间接排放限值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A级排放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拆解工序产生的废油液、废制冷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密闭管道+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切割、拆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密闭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危险废物暂存间1(贮存铅蓄电池)设排风设施排风口处新增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3(贮存油类物质)排风设施+活性炭吸附处理,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铅蓄电池、动力电池破损后产生的部分硫酸雾、铅尘、氟化物及废油回收、切割拆解等其它工序未完全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采用密闭式制冷剂回收装置回收制冷剂。安全气囊引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专用密闭式引爆器收集后不外排。加强管理,确保颗粒物、非*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氟化物等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项目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分区防控措施依托现有,加强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对厂区内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的巡检,及时增补完善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6、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控制设备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废油液(主要包括机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废冷却液等)、废空调制冷剂等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内,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废铅酸蓄电池单独收集在置于托盘上的耐酸容器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油箱置于托盘上,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水处理污油及污泥收集在密闭铁桶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含多氯联苯电容器、尾气催化剂、含汞部件(温控器、传感器、开关和继电器、汽车前后灯)、 (略) 板及电子元器件、废机油滤清器、废拖布、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 (略) 、石棉废物分别单独收集在密闭容器中,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暂存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动力蓄电池贮存于动力电池贮存间,交由有回收资质的电池生产企业或三方回收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及其他不可利用垃圾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运固体废物贮存场;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禁止露天存放。 8、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修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9、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废气排气筒应设置永久采样、监 (略) 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规范化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土壤跟踪监控点,落实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