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泰平矿业有限公司萤石颗粒破碎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德 (略) 萤石颗粒破碎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德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德 (略) 萤石颗粒破碎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德安县林泉乡清塘村十三组(N29度28分8.720秒,E115度43分47.033秒)。 |
建设单位 | 德 (略) 。 |
环评机构 | 江西蓝科 (略) 。 |
建设项目 概况 | 1、项目名称:德 (略) 萤石颗粒破碎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德 (略) 。 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4、总投资:100万元。 5、建设地点:德安县林泉乡清塘村十三组(N29度28分8.720秒,E115度43分47.033秒)。 6、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大气功能区划分,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涉及的行政区(县级以上) 为德安县,环境空气常规因子现状监测数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 (略) 各县(市、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中德安县数据,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德安县环境空气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本次评价特征因子TSP引用 (略) 出具的《德安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检测报告》中相关数据,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现状因子TSP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不会制约项目的建设。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 (略) 出具的《德安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报告编号:SK-2203-575,采样时间:2022年4月2日~4月4日)中对丰林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入博阳河排放口上游500m至下游2000m处五个监测点监测数据。根据监测数据及结果可知,园区污水受纳水体博阳河丰林河段水质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说明目前该河段水体水质环境良好。 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要求,本项目厂界外周围50米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故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鼓励类,即属于允许类。同时德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意了本项目的备案申请(统一项目代码2303-*-07-02-*)。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三、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筛分破碎粉尘采取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15m高排气筒措施;装卸粉尘、车辆运输扬尘采取清扫路面、定期洒水降尘、加强运输管理等措施管理。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地育林,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安装减振装置,绿化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布袋环卫部门统一无害化处理;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中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场;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