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5日10时至2024年10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 http://**/0598/15?spm=a213w.*.courtList.121.ZjjOVD,户名: (略) (略)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宁化县翠江 (略) 1号中环花园商住楼13幢17层1701室(复式)住宅用房。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47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竞买人不符合过户条件的,所带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4日起至2024年10月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本院已委托嘉华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联系电话:400-*,*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嘉华法服”。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应在收到办理过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完税证明等 (略) , (略) 审查无误后从拍卖款中发放垫付的税款。逾期且无合理理由申请延期的,本院将视为买受人放弃申领相关款项的权利,该款将作为执行款用于偿还被执行人的债务。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务必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21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明新泉支行,账号:**)(必须柜台操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嘉华)
监督电话: 0598-*
联系地址: (略) (略) 中路383号
网址: http://**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略) (略)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