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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象州县高龙河牡丹村防洪治理工程澄清通知二
(招标编号:E*6001)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广西象州县高龙河牡丹村防洪治理工程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人的业绩荣誉(2) (略) (略) 级
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优良工程每个得3分,本项满分27分。
现澄清为:(2)投标人承担过的水利水 (略) (略) 级以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颁发的单位工程优良证书核定的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核定等级为优良注以上
每项得3分,本项满分27分。须附经项目质量监督受理机构核定质量等级为优良证明材
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人的业绩荣誉(3) (略) 自治
区)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或优质工程大禹奖的每个得7分,本项最高得
14分。现澄清为(3) (略) 自治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
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7分,获得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每个得14分本
项最高得14分。
注:以上(2)(3)项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只记最高得分。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人的业绩荣誉(4) (略) 自治
区)及以上水行政 (略) 自治区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等奖的每项得5分,一等奖的每项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现澄清为:(4)投
(略) 自治区级及以上水行政 (略) 自治区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
技术进步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每项得2分,二等奖的每项得5分,一等奖的每项得10
分,本项最高得20分。
4.原招标文件中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5日10时00分。现修改
为: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
5.其它内容不变,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网站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州县恒通水利 (略)
地址: (略) 象州县象州镇平安大道153号
邮编:*
联系人:廖海
电话:0772-*
传真:0772-*
E-mail:xzxhtslsd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润德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2栋1118室
邮编:*
联系人:*世栋肖彩琴
电话:0771-*
传真:0771-*
E-mail:gxrunde163.com
交易服务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象州县水利局
*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象州县水利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州县恒通水利 (略)
地
址: (略) 象州县象州镇平安大道153号
联系人:廖海
电
话:0772-*
电子邮件:xzxhtslsd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润德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2栋1118室
联系人:*世栋肖彩琴
电
话:
0771-*
电子邮件:gxrund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质人
(签名)
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格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