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及区诚信办关于“双公示”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经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现将2024年第十二期审核通过的1家劳务派遣经营单位许可设立、1家劳务派遣经营单位许可延续及1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设立)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审核单位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反映,反映电话:*。
附件:1. (略) 蓟州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延续)公示表(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2. (略) 蓟州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报告公示表(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 (略) 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