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街道大宁路660弄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宁和小区业主委员会、 (略) (略) :
(略) (略) 660弄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居民的“急、难、愁”问题,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结合实施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我局原则同意该区域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同时由 (略) (略) 作为实施单位。工程定为1个项目,地址为: (略) 660弄4-17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请你单位按规定到我局办理项目信息报送等相关手续。
二、本次立项的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实施科目范围为:1、小区坡屋面翻修;2、小区外立面整治(外墙修缮,雨水、滴水管更换);3、小区公共楼道整治(墙面及顶面粉刷,地面修补,灯具换新,门禁更新等);4、小区附属设施整治(围墙修缮,非机动车棚检修,路灯及监控检修,附属用房修缮, (略) 面等);5、雨污水分流改造;6、绿化补种;8、其他零星项目。
三、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和工程概算,并经修缮工程财务监理审核确认,总投资999.*元(建安费为856.*元),由财政出资,请你单位控制好造价,具体费用按实结算。
望你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 (略) 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实施工程,按规定开展承发包活动,抓好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及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档案归缴,遵循“便民、利民、少扰民”原则,做好成本控制,避免重复施工,确保政府出资项目按时、优质完成。
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