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上报易门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易发改请〔2023〕17号)及附件已收悉。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技术性审查,专家组出具意见原则同意通过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近年来,随着易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增长,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县城生活垃圾日益增加,迅 (略) 生活垃圾迫使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办法,而易门县现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即将填满,因此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处理厂已成为易门县面临的一项紧迫工作。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代码2309-*-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易门县龙泉街道韩所社区马干菁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日处理量1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厂一座,协同处置餐厨垃圾10吨/天,协同处置污泥垃圾10吨/天,总处理规模120吨/天。配置1条100吨/天的焚烧线和一套余热锅炉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配置1条处理能力为10吨/天的餐厨处理线,污泥垃圾直接协同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8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24万元,其他费用2300万元,基本预备费631万元,建设期利息276万元,流动资金279万元。
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七、招标、节能审查事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详见附件。
项目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项目年新增能源消费量为 1074.79吨标准煤(当量值)、2658.28吨标准煤(等价值)。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赵鹏,联系电话:0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