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安徽 (略) 有限公司承担“百益再生年处理项目*吨废矿物油、*吨煤焦油及*吨乳化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拟建项目位于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部园区。现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重新报批项目概况
安徽 (略) 年处理*吨废矿物油还原基础油项目位于池州高新区西区(前江产业园) (略) ,占地面积39亩。该项目于2018年3月20日有贵池区发展各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018-*-42-03-*)。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 (略) 场需求等情况,决定调整建设内容。2024年初,又根据实际情况,于2024年1月23日向贵池区发改委重新备案(项目代码:2020-*-42-03-*)。项目名称调整为:百益再生年处理*吨废矿物油、*吨煤焦油及*吨乳化液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钢结构厂房、办公楼和仓库等*平方米。主要建设废矿物油处理生产线和油泥处理生产线,其中废矿油处理产线可同时处理废矿物油、煤焦油及乳化液。主要生产设备有脱水脱氢塔,减压分馏塔、冷却塔、管式加热炉、换热器、冷却器、机泵、储存罐、12台(套)转炉机器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排水、环保和安全等附属设施,形成年处理*吨固废的能力,包含年处理*吨废矿物油、年处理*吨煤焦油、年处理*吨废乳化液(含煤焦油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建设地点、投资规模不变。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因对已批复建设内容、规模等进行了变更调整,属于重大变动,按要求需要重新报批环评手续。为此,安徽 (略) 委托安徽 (略) 承担该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现有工程规模
征地48亩,新建钢构厂房,办公用房和仓库等*m2,购进蒸馏塔、脱水釜、脱水塔、管式加热炉、转炉等生产设备,年处理*吨废矿物油还原基础油。
(2)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2020年1月20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 (略) 年处理*吨废矿物油还原基础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池环函[2020]25号),同意项目建设。目前,企业正在建设过程中。
(3)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①废气:管式炉、转炉燃烧废气采用“SCR脱硝+湿式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30m高排气筒排放。各储罐挥发的有机废气经经收集后,作为燃料进入管式炉或转炉燃烧室。燃烧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氨氧化物、烟尘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50mg/m3,氨氧化物mg/m3,烟尘20mg/m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排放浓度120mg/m3);项目蒸汽锅炉、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后可直接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氨氧化物应同时满足“三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天然气锅炉中氨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白土料仓进料口设1个收尘点(负压收集效率不低于95%), 经管道引入配套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控制浓度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5)表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②废水:生产废水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隔油+气浮+生化+深度处理,处理能力不低于(60t/d)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996 )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前江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进入前江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噪声:采取各种噪声控制措施: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对声源采用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
④固废:现有工程固废主要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油泥包装桶、转炉高温裂解出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桶装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连接:http://**
2、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网络连接: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略) 络连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 (略)
地址: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联系人:桂总
联系电话:*
E-mail:*@*q.com
七、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 (略)
地址:合肥经 (略) 东湖高新产业园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
E-mail:*@*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0二四年六月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