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于都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于府办字【2022】28号)、《关于全力拼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于办字(2023)17号)文件规定: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100%契税补贴;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50%契税补贴。因补贴款大部分是打入社保卡账户,请各购房人及时去银行激活社保卡。现经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联合审核,对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购房缴纳契税并符合契税补贴条件的购房人信息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公示信息有误的,可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住房和 (略) 场监管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6日
地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场监管股
联系电话: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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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