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初步设 (略) 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审字[202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 (略) 财政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东区)西南部, (略) 与规划工旺街交叉口西南侧。(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用地在不动产权证(冀2022 (略) (略) 东进东街8号不动产权第*号)内。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1)改造原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臭氧/反硝化生物滤池、碳氧化/硝化曝气生物滤池、纤维转盘滤池及加药间、鼓风机房、臭氧发生器间与除臭系统,在保持原有建成建构筑物主体的基础上,更换或增加处理设备,增设配套工艺管道,使原有处理建构筑物处理能力达*m3/d。(2)新建水解酸化池二期与综合池二期,包括土建及设备管道安装内容,处理规模均为*m3/d,污水厂生化总处理能力达到*m3/d。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2/0反应池+二沉池+臭氧接触池+反硝化生物滤池+碳氧化/硝化曝气生物滤池+高密度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的组合工艺, (略) 线整体与一期工程保持一致。(3) 设计周期:10日历天(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15 00:00至2022-09-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 (略) 或“E招冀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公共 (略) ,E招冀成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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