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水源地建设工程已由西藏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聂发改基建〔2023〕1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西藏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那曲聂荣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懋正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聂荣县。
2.2建设规模:1处取水口;输水管2575m、阀门井7座, (略) 2100m,新建护栏2280m,护栏配套大门2扇;界标13个,宣传牌13个。
2.3计划工期:10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 (略) (略) 》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85%及以上, (略) 络截图。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关注项目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 年8 月10 日至2024 年8 月16日,在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 年8 月10 日至2024 年8 月16 日。
5.2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8 月30日9 时5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网址:http://**.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西藏自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 (略) 访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西藏自治 (略) 》上发布。
9.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西藏自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 (略) 访问)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9.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9.4其他:
1.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 (略) 不见面开标交易规程(试行)〉〈西藏自 (略) 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试行)〉和相关流程图(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前往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西藏自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保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以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由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递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那曲聂荣 (略)
地址:西藏那曲地区聂 (略)
邮编:*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懋正 (略)
地址: (略) 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62栋3单元11楼
邮编:*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