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的有关规定, (略) 承来 (略) 先进复合材料成型模具及金属结构件制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承来 (略) 先进复合材料成型模具及金属结构件制造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略) 承来 (略)
通信地址: (略) (略) 姜屯镇后沙村村东185米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 (略) (略) 姜屯镇后沙村村东185米,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期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完成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生产车间(5000m2)、临时办公区(120m2)、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及各项环保治理设施;一期实际生产规模:年产约*套先进复合材料成型模具及金属结构件;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5%。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我公司反应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人:马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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