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B2022SHCGZ45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贴息贷款采购电子胃肠镜等医疗设备(第一批)第3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大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延安路1151号和平乳业科技楼309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心电监护仪、高频电刀(氩气刀) 品牌:深圳科曼、山东玉华 规格型号:C50、YHA50S 数量:10台、1台 单价:14000元、*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薛洪宝(组长)、朱芹、毛思哲、曹光跃、汪升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55%标准计收,本次代理费合计: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禹会区红旗三路160号
联系方式:于女士、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转分机号6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采购人代表)、孙景丽(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4.投标响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