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理 (略) -2023年第三批报废物资-废旧物资公告
1、项目名称:2022年第3批废旧物资处置项目,项目编号:HLHY-FJXM-23-0591
2、公开竞价报名
凡有意参加公开竞价收购商,请于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15:00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报名。
4、公开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下午15:00 整。
5、公开竞价结束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下午16:00 整。
6、拍卖底价为9万元。
7、勘察实物:参加竞价的收购商报名,参加勘察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10月2 (略) 门口携带身份证 (略) 手续,凡 (略) 条件及过时的视为放弃现场踏勘,没有参加现场踏勘的供应商不予开通平台竞价资格,请按下方联系方式。
8、联系方式:
出售方:核工业理 (略)
地 址: (略) 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联 系 人:刘涛
联系电话: *
第二章 公开竞价须知
1、出售方
“出售方”特指核工业理 (略) 。
2、公开竞价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属于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2.2 公开竞价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开竞价文件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3 再生资源回收资质,治安备案表。
3、废旧设备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方式
3.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转让完毕。
3.2 交货地点: (略) 河东区津塘路168号(核工业理 (略) )
3.3 交货方式:中标方自行负责废旧设备拆装、装卸及运输。
4、竞价人报价和货币
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竞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5、成交标准
本次竞价不分包,不接受收购商对某单一产品的报价,执行网上报价,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价人为中标收购商;否则不成交。
6、授予和签订合同
6.1、成交方确定后,出售方公布结果。
6.2、成交方应在出售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与处理方签订处理合同。
6.3、如果成交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售方签订合同,出售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出售方可将合同授予第二成交候选方或重新竞价。
6.4、成交方不愿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除双方认可的特殊情况外), (略) 提供说明放弃函,如果经查明是恶意抬价扰乱竞价秩序、恶意高报价中标后不签 (略) 将该成交方列为不良成交方并不许参加平台的任何项目。
第三章 公开竞价内容
1、公开竞价物资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2、处理要求:
2.1 收购商遵守出售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时不得影响出售方正常工作。
2.2 收购商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废旧设备处理工作。
2.3 收购商处理设备过程所发生的拆除、装卸、吊运、捆绑、运输等费用自理。
2.4 收购商应组织好所需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安全。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造成出售方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2.5 收购商交清所有物资的货款,并办理好相关出门手 (略) 。
核工业理 (略)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