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柘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柘林镇中堤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能够完善柘林镇的基础设施,进一步美化乡镇环境,满足柘林镇周边村民出行需求,提高柘林镇对外宣传名片。因此,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401-*-19-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 (略) 饶平县柘林镇中堤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新建柘林特色文化标识1座;对道路左侧围墙提升约250米及左侧地面铺装修复,树下放置座椅32个,将现有黄色带状铺装改成彩虹道;道路中间种造型榕;右侧种植风铃木搭配景墙约180米;增加夜间景观照明,对文化标识、乔木,增设射灯,围墙及景墙增设灯带,营造夜间氛围。增加13盏太阳能路灯照明。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143.99万元,其中:工程费132.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自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