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桥梁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桥梁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桥梁检测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
最高限价(元):9,690,000
常规检测桥梁109座(常规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测、无损检测、技术状况评定等),隧道1座(隧道检测包括土建结构检测和机电检测),结构检测6座(结构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测、无损检测、技术状况评定、荷载试验等),共计116座。多为大型高架桥、大型互通式立交桥的大型桥梁和隧道检测。
★技术规格标准:满足《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标准、规范关于桥梁检测的要求。
★服务维修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略) 2024年桥梁检测计划细表及合同工期求完成外观检测、无损检测、动静载试验和技术状况评定。外观检测需逐跨检测,给出桥梁各部位病害的工程量,并给出需要处理的总工程量。
★安全标准:加载试验要制定方案,经过计算确保桥梁安全。检测作业应遵守高空作业和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其他要求:检测单位应详细记录每次检测内容,并形成检测日志;检测单位需自行办理检测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检测过程中占道、交通封闭占用绿地、脚手架搭设、 (略) 等;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检测活动,采购人将对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提交的检测报告需附带桥梁电子卡片。在服务期内,桥梁出现相关病害,中标供应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桥梁档案管理:针对档案工作的扫描加工、副本制作、数据处理、检索利用等工作环节,提出建设方案。
★验收标准及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310,000
常规检测桥梁5座(常规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测、无损检测、技术状况评定等),结构检测2座(结构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测、无损检测、技术状况评定、荷载试验等),其中高架桥和立交桥6座, (略) 桥梁1座。
★技术规格标准:满足《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标准、规范关于桥梁检测的要求。
★服务维修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略) 2024年桥梁检测计划细表及合同工期求完成外观检测、无损检测、动静载试验和技术状况评定。外观检测需逐跨检测,给出桥梁各部位病害的工程量,并给出需要处理的总工程量。
★安全标准:加载试验要制定方案,经过计算确保桥梁安全。检测作业应遵守高空作业和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其他要求:检测单位应详细记录每次检测内容,并形成检测日志;检测单位需自行办理检测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检测过程中占道、交通封闭占用绿地、脚手架搭设、 (略) 等;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检测活动,采购人将对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提交的检测报告需附带桥梁电子卡片。在服务期内,桥梁出现相关病害,中标供应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桥梁档案管理:针对档案工作的扫描加工、副本制作、数据处理、检索利用等工作环节,提出建设方案。
★验收标准及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002包投标人应具备以下(1)-(4)项资质要求中的一项即可,并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CMA)包含桥梁检测相关参数。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桥梁及地下工程”; (3)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级资质”; (4)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2时00分至2024年09月20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网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地点: (略) (浑 (略) 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泓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宇亮、刘连芳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