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2年3月9日在洋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洋县桑园河黄安段防洪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中3家企业投标报价复制错误导致公示的投标报价与本来的投标报价不符,特此声明3月9日公示作废。现将更正后的《洋县桑园河黄安段防洪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重新予以公示。特此说明。
洋县桑园河黄安段防洪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 | 洋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 ||
项目名称 | 洋县桑园河黄安段防洪工程项目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汉中市曙坤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 .73 | 60日历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 (略) | *** .39 | 60日历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 (略) 有限公司 | *** .64 | 6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略) | 水安B证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谢远霞 | 陕 *** | 陕水安B(202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陈娜 | 陕 *** | 陕水安B(201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朱昌建 | 陕 *** | 陕水安B(2015) *** |
公示日期:2022年3月12日至2022年3月15日止 |
以 (略) 会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3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 (略) 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略) 理办法》(七 (略) ,2 (略) (略) 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略) 理办法.》(七 (略) ,2 (略) (略) 令修改) (略) 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洋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门: (略)
监督电话: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