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3年1月17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年产1000万件超硬材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松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1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年产1000万件超硬材料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松枫路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年产1000万件超硬材料制品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21233平方米(31.85亩),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生产厂房、综合楼、废水处理站等。项目共设5个生产区域,包括1个金刚石划片刀生产区域、1个超硬材料砂轮生产区域、1个超硬材料磨头生产区域、1个超硬材料套瓦刀及套孔钻生产区域、1个烧结超硬材料制品生产区域。 生产规模为年产金刚石划片刀100万片/年(电镀面积30000m2)、超硬材料砂轮50万片/年(电镀面积60000m2)、超硬材料磨头300万片/年(电镀面积10000m2)、超硬材料套瓦刀及套孔钻470万片/年(电镀面积5640m2)、烧结超硬材料制品80万件/年,合计超硬材料1000万件/年,电镀面积*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其中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主要来源于各生产线预处理中的活化、出光等工序以及退镀线退镀,非*烷总烃来源烧结超硬材料制品生产线的树脂压制及烧结工序,颗粒物来源于机加工工段,臭气浓度主要来源于废水处理站及树脂压制及烧结工序,经预测,本项目运营期废气经处理达标后,各类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贡献较小,能够满足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各生产工艺废水(包括酸碱废水、含油废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含锌镍废水、退镀废水)、实验室废水(包括酸碱废水、含油废水、含镍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生活污水。 项目含重金属废水经pH中和+沉淀(自由沉降)+三效蒸发器蒸发后冷凝水回用,酸碱含油废水及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经隔油+气浮+混凝沉淀+袋滤+超滤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经三效蒸发器蒸发后冷凝水回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至松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在非正常状况下,电镀车间、污水处理站可能会有少量污染物通过破损的防渗层进入地下,故项目应做到废水收集或处理区域尽可能做到可视可监控,有效发现渗漏点,做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等措施。 4、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经预测,项目噪声在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夜间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对周边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影响分析结论 (1)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铝材前处理槽渣、纯水站废过滤材料。一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铝材前处理槽渣在厂区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同时,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固体废物设有暂存收集装置,均就近设在相应厂房内,无露天堆放,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的影响。 (2)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电镀槽槽渣、电镀废水处理污泥、三效蒸发器蒸发残渣、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站及生产过程废过滤材料、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含油抹布。项目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来电、来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