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文县2016年公租房分配工作方案》,2016年公租房集中分配工作结束后,修文县公租房分配工作不再集中申请,而是采取申请一户办理一户的原则,进入常态管理。
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10日,修文县共有2户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景秀苑、幸福湾公租房实物保障。经审核符合实物保障条件家庭共2户,现予以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可纳入实物保障。
公示期: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5日,共5天。
举报电话:0851-*、*
联系人:何 姗、罗 娟
附件:修文县2024年第十三批申请公租房资格复审合格名单公示表.xlsx
修文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