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2年10月3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七〇四台迁建改造工程 | 三明 | 福建 (略) (略)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一) (略) 宁化县翠江镇新建七〇四中波发射台,建设内容包括:发射机房、业务用房、值班楼和发电机房等,总建筑面积2193平方米。建设105米高中波发射塔1座,建设76米高中部发射塔两座,配置配备8部全固态中波发射机(2主2备),建设全台自动化系统和智能化系统。 | (一)电磁环境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天线发射塔周围环境敏感点的电场强度测值小于17.9伏/米,并将场强超过此限值的区域划定为电磁管理限值防护区,加强与当地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此区域内禁止建设居民住房、幼儿园和娱乐设施等敏感建筑。要在公众曝露限值(电场强度测值40伏/米)边界设立警告标志牌,禁止公众靠近。 (二)噪声 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如需夜间施工作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三)废水 应对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玉湖。 |
一、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传真)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略) 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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