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东政〔2023〕16号)和《关于印发〈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农业)〉的通知》(东农〔2024〕20号)文件要求,经主体申报、部门受理、联合会审同意,现将2023年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农业)拟奖补项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月3日—1月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县 (略) 机关纪委反映,业务咨询请与县 (略) 责任科室(单位)联系。
投诉电话(县 (略) 机关纪委):#。
业务咨询电话: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县农技综合服务中心,#;县特色农业经济发展中心,#;局畜牧兽医科,#;局渔业渔政科,#;局种植业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县农机化中心,#。
附件:
2023年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农业)拟奖补项目审核结果公示表.xlsx
肥东县 (略)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