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YQ*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拜泉县永勤乡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成金 | 宅基地 | 拜泉县永勤乡跃先村1组 | *JC*****F* | 70.67 | 住宅 | |
2 | 李江 | 宅基地 | 拜泉县永勤乡立功村4组 | *JC*****F* | 79.45 | 住宅 | |
3 | 卜祥喜 | 宅基地 | 拜泉县永勤乡跃先村2组 | *JC*****F* | 59.73 | 住宅 |
拜泉县永勤乡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