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该机构:
一、 类别
医疗美容诊所。
二、 名称
松阳艾昱 (略) 。
三、 选址
(略) 松阳县水南街道要津南路68—346号
四、 性质
营利性(非政府办)。
五、 所有制形式
私人。
六、 建设床位(牙椅)数
0床位。
七、 总投资
150万元人民币。
八、 服务对象
社会。
九、 诊疗科目
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我局对该机构的设置审批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1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1月30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松阳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科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东路19号,松阳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邮编:*。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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