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放疗科定位模(头颈肩面膜、体模、颈胸模)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头颈肩面膜、体膜、颈胸膜 | 项 | 元 | * | 单价 | 报价要求为头颈肩面膜、体膜、颈胸膜单价之和,此报价包含配送费、人工费、税金、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 |
更正为: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放疗科定位膜(头颈肩面膜、体膜、颈胸膜)配送服务 | 项 | % | 不设定 | 下浮率 | 报价要求: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单价限价报出统一下浮率。据实结算金额=产品单价限价*(1-下浮率)*数量,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 |
2、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价格评审 由"“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报单价之和)。”更正为“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最高下浮率。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投标报价=1-下浮率。”
3、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明细表也做了相应更正。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
联系电话:0832-*。
地址: (略) (略) 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70号
联系方式:0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汉安大道西段927号40幢2楼1号、2号(翡翠国际1号门旁)
联系方式:0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832-*
四川 (略)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