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洞头区委社会工作部基本账户项目(第四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2017〕86号)、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广公款竞 (略) 的通知》(浙财函【2021】224号)和《 (略) 洞头区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修订)》(洞财预执〔2019〕11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 (略) 洞头区委社会工作部基本账户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略) 洞头区委社会工作部基本账户项目;招标内容: (略) 洞头区委社会工作部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 (略) 洞头区设立分支机构(以区人民银行管辖权为准)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人民银行2022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在洞头区内设有分支机构,且设立时间在一年以上;
2.2 符合条件的银行,须以洞头区辖内分支机构名义参与竞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未报名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拒绝投标现场报名及购买标书)
报名地点:洞头区新城城南大道91弄14号;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9:30
投标地点: (略) 洞头区委社会工作部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 (略) 洞头区委社会工作部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报名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也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招标 (略) 址 (略) (略) (网址:http://**),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网址:http://**)最新公告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洞头区委社会工作部
机构地点: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20号
联系人:张宇翔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浦发 (略)
机构地点:洞头区新城区城南大道91弄14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
联系传真: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