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永 (略) 《高档新型纺织面料及生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高档新型纺织面料及生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略) 内3-4#厂房 | ||
建设单位: | 安徽永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受理时间: | 2022年07月22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 (略) 以北、池州大道以东,租用安徽 (略) 的3号、4号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58平方米。项目购置喷水织布机、整浆一体机、加弹机、卷布机、定型机、轧光机、磨毛机、涂层机、印花机、压延机、贴膜机、切碎机、挤压机等相关配套设备987台(套)。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3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加弹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通过加热箱上下端口处自带的两排吸烟管道进行收集,与通过管道收集的弹丝布定型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合并通入一套“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浆丝烘干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通过将烘箱上方的排气口用管道连接的方式进行收集后,通入一套“冷凝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起绒废气(颗粒物)通过起绒机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通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调胶间密闭设置,负压收集的调胶废气与管道收集的涂布、烘干废气合并通入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生产雨衣布的投料间密闭设置,负压收集的投料粉尘与熔融挤出机、压延机上方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合并通入“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印花、TPU贴膜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通过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合并通入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造粒过程废气(以颗粒物、非*烷总烃计)通过分别在破碎机和挤出机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8)排放;对污水处理站内的好氧生物池加盖处理,引风收集后的废气通过“碱液喷淋+酸喷淋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项目加弹、弹丝布定型、浆丝烘干、起绒、涂层、雨衣布生产、印花、TPU贴膜、造粒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非*烷总烃排放参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及表3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氮氧化物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2020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泡沫再生造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氨、硫化氢以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有喷水织造废水、磨毛废水、雨衣布生产线间接冷却循环排水、废气喷淋排水、泡沫再生造粒直接冷却循环排水。生产废水通过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新建,规模为3000m3/d,工艺为:格栅+调节+隔油+好氧生物+沉淀+两道高效气浮)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 (略) (略) ;生活污水通过自建化粪池预 (略) (略) 。所有外排废水应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略) 。新建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210m3,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暂存后输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喷水织造用水。原则上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合并通过一个 (略) (略)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废丝、不合格品、废包装袋、起绒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尘、污水处理生化污泥、废过滤棉、喷淋塔残渣、废印花纸、泡沫造粒生产线除尘器收集尘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和污泥间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于生产;属于危险废 (略) 、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物化污泥、浮油和浮渣、废油剂、废机油、废油桶、废导热油、破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等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新建,50m2)、污泥间(新建,5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新建,6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 |
联系电话: | 0566-* | 电子邮箱: | *@*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