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2024-2026年采油气井口装置维修(修理、修缮)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 *-*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 (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地表自然环境恶劣,地下地质条件复杂,油气藏埋深普遍大于5000米,最深达到8260米;油气藏温度普遍大于110℃,最高达到190℃;油气层压力普遍大于55兆帕,最高达到143兆帕;部分油气藏高含硫化氢,硫化氢含量大于7000ppm,最高达到*ppm。
井口装置作为油气生产枢纽,随着油田开发时间增长,自然条件和井内状况发生变化,部分井口设备存在一定的损坏,为保证采油气井口装置正常生产,需要采购优质承包商对塔里木油田故障采油气井口装置进行维修。本次招标涉及勘探事业部、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克拉、迪那、博大、英买、塔中、哈得、东河、轮南、泽普采油气管理区,预计2024-2026年维修工作量320井次。
2.2 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安排,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采油气井口装置的维修(修理、修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对采油气井口装置进行拆卸、清洗、检测(不包括无损检测)、维修、组装、试压(水密封)、喷漆、存放等;
(2)负责采用车床加工或补焊等方式对采油气井口装置及阀门修理;
(3)协助*方分析采油气井口装置的失效原因;
(4)负责提供维修过程中更换的配件;
(5)负责修复的采油气井口装置的发井、回收装卸车;
(6)负责*方维修场所的装卸车吊装机具;
(7)负责采油气井口装置维修(修理、修缮)信息和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录入管理。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 (略) 矿权范围内各区块。
2.5 标段划分:否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 人员要求
2.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维修班长2人,维修操作人员6人。其中:维修班长必须具有3年及以上的采油气井口装置维修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及简历(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工作业绩);
(2)提供中国石 (略) 认可的*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确保承包商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人员HSE证书扫描件。
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至少有1口井的采油气井口装置维修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内容包括作业时间、作业井号、作业内容、井口装置压力等级);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对应井的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4.信誉要求
4.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 (略)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6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 (略)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4.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5. QHSE要求
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5.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 (略) ”(以下简称“ (略) ”)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 (略) ”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 (略) ”(以下简称“ (略)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略) 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 (略) 址:
4.1.1中国石油 (略) :
http://**
4.1.2中国石油 (略) :
http://**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5月07日08:00至2024年05月13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 (略) 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 (略) 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 (略) ”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 (略) ”。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40分。 (略) (略) 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 (略) ”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 (略) 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 (略) 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 (略) http://**)。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 (略) 。本次 (略) 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 (略) “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 (略) (略)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平瑞铭
电 话:0996-*
邮 箱:*@*ttp://**
(略) 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