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表 | |||||
交易内容 | 项目编号 | ZHAEEC * - * L | |||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 (略) 区国有资 (略) | ||||
招租(委托)方 | (略) 市斗 (略) | ||||
招租(委托)方所属地 | (略) | ||||
标的名称 | (略) 后面空地 * 年租赁使用权 | ||||
交易底价(万元) | 0. * | ||||
交易底价说明 | |||||
交易时间 | * 日 * 时 * 分 | ||||
交易时间备注 | 自由报价期: * 日上午 * : * 至 * 日上午 * : * ; 限时报价期: * 日上午 * : * 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 * 秒。 | ||||
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 电脑终端 | ||||
项目(标的)意向 | 出租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3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略) 方式组织交易,详见招标文件。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按挂牌底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备注 | |||||
挂牌时间 | * 日 | ||||
项目(标的)概况 | (略) 后面空地,位于 (略) 区乾务镇乾西村,土地证号 *** ,约 * ㎡,无房产证。土地性质为划拨,租金收益按法律法规 (略) 理。 | ||||
挂牌起止日期 | * 日至 * 日 | ||||
标的租赁评估价值(人民币)(万元) | 0.1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项目租赁期限为3 年,租金满1年后第2年(含第2年)起每年递增5%,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 * 元 (略) 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为 * 元;2、 (略) 于出租状态,租赁合同已到期,原租户尚未搬离,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如非原租户中标,中标方需给予原租户 * 天搬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限自标的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按标的现状出租, (略) 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3、承租履约保证金数额为3个月租金(承租方必须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4、租赁标的仅作商业用途;如承租方违反前述约定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招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不再返还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5、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逾期 1个月未缴纳租金,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略) 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6、无装修免租期,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略) 承担商铺装修费用(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且应当保障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7、租赁期间,除出租方负责开 (略) 含的税费外,本次标的租赁发生的税费和租赁关 (略) 发生的其他 * 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8、标的交接前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委托方负责;相关费用从交接之日起由承租方承担和支付。9、交易服务费按照3年租期的总租 (略) 计算,由中标方承担; * 、公告期满,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意向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在电子竞价中至少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 * 次(如有其他意向方已报底价, (略) 决定是否加价); *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 ||||
项目(标的)附件 | |||||
意向承租方/竞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 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资料清单 | 意向方为企业法人的: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证合 * )、工商机读档案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3、同意受让项目的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 (略) 决议;4、公司章 (略) 决议有效的其他文件;5、 (略) 勘察确认书;6、《 (略) 表》;7、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意向方为自然人的: 1、*竞买申请书;2、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3、 (略) 勘察确认书;4、《 (略) 表》 ;5、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
报名参加竞标的时间 | * 日 * 时 * 分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 ||||
报名参加竞标的地点 | 珠 (略) | ||||
竞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万元) | 0. * | ||||
交纳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 日 * 时 * 分前 (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标 | ||||
交纳竞标保证金的账户 | 户名 | 珠 (略) (略) | |||
(略) | (略) (略) | ||||
开户账号 | ***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 * 日 * 时 * 分前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略) 门 | (略) |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 ||||
备注 | 温馨提示:1、意向方须提交的资料,带* (略) “下载专区”下载。相关交易 (略) 站中的“政策法规”栏查看,合同范本等可在“下载专区”中下载。2、意向方可与项目委托方联系并了解标的现状。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知瑕疵和风险及其他 * 切未知瑕疵和风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或要求解除交易合同,也不得要求 (略) 作赔偿或补偿。联系人: 李 (略) ;联系电话: *** 。3、意向方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到电子竞价系统中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 (略) ,本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方登录账号并通知意向方。4、意向方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 (略) 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5、交易活动中各意向方均未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 * 次的、在被确定为项目受让方后不与转让(委托)方签定交易合同、签定交易合同后 (略) 义务的或违反珠 (略) 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 (略) 为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依据珠 (略) 保证 (略) 置。中心声明: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本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本中心作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实施交易,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和保证金的安全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因交易双方自身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达成或致使保证金、交易价款等被查封、冻结或产生其他法律纠纷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3、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 (略) 对项目的 (略) 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 (略) 作出充分评估, (略) 有风险。项目委托方、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项目委托方、本中心不保证移交的项目标的无缺损或丢失,中标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项目标的。4、意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
相关资料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