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市发展 (略) 级相关部门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 (略) 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规〔2024〕21号)等文件精神,起草了《 (略) 依法必须招标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试点评定分离机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纸质信函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 (略) 云泉南街6号集 (略) 5 (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科收,联系电话:(略),邮政编码:(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评定分离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邮箱:*@*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评定分离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1.《 (略) 依法必须招标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试点评定分离机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的起草说明》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