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204-*-04-05-*)和南谯区分局预审意见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位于 (略) 南谯区沙河镇沙黄工业园,总投资*万元,项目占地约278亩,新建生产车间、仓库以及办公等公辅工程,购置各类相关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等。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期投资*万元,本期建成后年资源化利用*吨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中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原料、设备、生产及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定期开展泄漏检测工作,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预处理车间放电、破碎废气经收集由布袋除尘+二级喷淋+沸石转轮+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热解废气、沸石转轮浓缩废气由二次燃烧+急冷塔+布袋除尘+二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浸出车间酸浸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由一级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萃取车间废气经收集由一级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结晶车间结晶干燥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破损电池仓库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由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拆解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镍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表3限值要求;钴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热解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号)相关要求;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排放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号)相关要求;二噁英类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地面冲洗水、MVR冷凝排水经车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喷淋废水、化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房软水制备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采用雨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厂区废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三级标准及沙河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纳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其中总镍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总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废煤油、废活性炭、废分子筛、污泥、化验室废液、放电废渣集中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工艺中产生的硫酸钠在满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5.2条款要求下,可作为副产品进行外售,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按固体废物进行全过程管控。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罐区按规范设置围堰。项目设置一个1200m3事故应急池和一个10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 (略) 。预处理车间、浸出车间、萃取车间、结晶车间、破损电池仓库、事故应急池、化学品库、危废库、污水处理站、储罐区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该项目以厂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10、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南谯区分局按照《 (略)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