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自然协议探〔2024〕7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矿业权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阿拉善右旗兆利硅石矿垂直投影范围深部资源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委托人
名称: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场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 (略) 260号
二、受让人
名称:内蒙古兆利 (略)
场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丹贵花园1栋2单元2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Q0F1AX9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阿拉善右旗兆利硅石矿深部勘查
勘查矿种:冶金用脉石英
勘查程度:普查
地理位置: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
面积:1.113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坐标 | 采矿许可证范围 | 深部勘查探矿权坐标 | ||
X | Y | 经度 | 纬度 | |
1 | *.1500 | *.4200 | 101°42′30.8124″ | 39°22′10.9488″ |
2 | *.8400 | *.5500 | 101°43′00.8148″ | 39°22′10.9488″ |
3 | *.2700 | *.5400 | 101°43′00.8184″ | 39°23′01.2228″ |
4 | *.6200 | *.4900 | 101°42′30.8160″ | 39°23′01.2264″ |
面积 | 1.1134Km2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
理由:本次协议出让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 (略) 260号
电话:0483-*
六、其它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阿拉善盟自然资 (略) 站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