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发 (略) 关于长汀县大同镇莲花坑口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长汀县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汀县大同镇莲花坑口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2409-#-04-01-#。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长汀县大同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7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格位式 (略) 、公祭堂、管理用房及公厕;附属建设:广场、停车坪、硬化、绿化景观、给排水、供配电、 (略) 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446.#元,其中:工程费用38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元、基本预备费21.#元。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依法依规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请按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
六、招标事项:涉及政府采购事宜请按同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节能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评估主体福建省长 (略) 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落实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 (略) 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包含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内容,严禁改变用途;严格控制造价,确保工程质量。
长汀县发 (略)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