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局耀州 (略) (略) 耀州区孙塬宝鉴村石沟制灰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出让人及地址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
地 址: (略) 耀州区步寿路中段
二、交易机构名称及地址
名称: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 (略) 新区朝阳路铜川政务大楼10楼
三、出让采矿权标的
(略) 耀州区孙塬宝鉴村石沟制灰用石灰岩矿拐点坐标见下表:
点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1 | *.788 | *.303 |
2 | *.064 | *.927 |
3 | *.062 | *.844 |
4 | *.322 | *.317 |
5 | *.175 | *.100 |
6 | *.854 | *.938 |
7 | *.110 | *.880 |
8 | *.180 | *.000 |
9 | *.640 | *.060 |
10 | *.710 | *.420 |
11 | *.290 | *.530 |
12 | *.730 | *.330 |
13 | *.340 | *.900 |
14 | *.990 | *.310 |
15 | *.260 | *.370 |
16 | *.770 | *.760 |
17 | *.560 | *.370 |
18 | *.290 | *.090 |
19 | *.370 | *.210 |
20 | *.700 | *.310 |
21 | *.700 | *.310 |
22 | *.720 | *.710 |
23 | *.180 | *.030 |
24 | *.470 | *.300 |
25 | *.760 | *.080 |
26 | *.040 | *.020 |
27 | *.700 | *.320 |
28 | *.700 | *.320 |
29 | *.100 | *.100 |
30 | *.208 | *.503 |
31 | *.642 | *.967 |
32 | *.724 | *.695 |
33 | *.855 | *.364 |
根据《 (略) 耀州区孙塬宝鉴村石沟制灰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出让面积:0.5663km2,开采标高:986—808m,可采储量2585.75万吨。生产规模150.00万吨/年,矿山理论服务年限17.24年。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215.0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0.00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万元或100.00万元的整数倍。
四、出让方式
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对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涉外资本或资金(包括三资企业及其类似企业)报名的,应当同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规定。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电子交易平台-权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六、挂牌出让时间
公告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19日,挂牌时间9月20日至10月10日。申请人应当在挂牌出让结束前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权益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及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16时止。
七、风险提示
1、此次挂牌出让的“ (略) 耀州区孙塬宝鉴村石沟制灰用石灰岩矿”采矿权,不组织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由竞买者自行踏勘,费用自理。该区块资源出让涉及的用地、用电、道路、环评、水土保持、林地和基础设施等有关问题,由竞得人自行依法完善采矿登记资料,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方可享受采矿权人的权利并履行其义务,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2、采矿权投资风险极大,采矿权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提供拟出让矿区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存在一定差距。对此,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申请人需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并前往实地进行可行性分析,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风险。请务必根据上述提示慎重决策。
八、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二)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三)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或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结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情节严重的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厅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其它事项
1. 有意竞买者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电子交易平台-权益交易系统查询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2.参与竞买者必须接受挂牌出让全部条款和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参加竞买,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3.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应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在办理完成安全评价、环境评价、水土保持、林地使用等相关手续,资料齐全后,经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批准,领取采矿许可证。
4.本次出让的矿区地质资料由陕西 (略) 进行野外调查后组织编制, (略) 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不保证矿石储量及品质,受让人自负风险。
5.本次挂牌成交后,由竞得人与周边现有采矿权进行整合开发,按照采矿权变更程序办理登记手续,不再办理采矿权新立登记。
6.竞得人应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按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减少因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7.参与竞买者采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8.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或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 (略) 耀州区人民政府可以提前依法收回采矿权,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采矿权人进行合理补偿。不在环保督察保留采石企业数量之列、造成不能正常开采生产的,责任自负。
9.本次挂牌出让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在挂牌出让过程中,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因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
拨打以下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
联系人:李 静
联系电话:0919-*
(略) 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