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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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2)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经验五年以上得 2 分;满分2 分。”更正为“3.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经验五年以上得 2 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经验五年以上得 1分;本项满分2 分。”
特此通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