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江霞石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矿山部分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 ?*
传 真:0827-*
通讯地址: (略) 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江霞石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矿山部分重新报批) | 南江县坪河镇先锋村、向阳村 | 四川 (略) | 四川省祥龙 (略) | 项目拟投资*万元,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露天开采、矿石堆场、废石临时中转堆场、表土临时堆场等)、辅助工程(机修车间、环保工程等)、公用工程(给排水、供配电、 (略) 等)、办公及生活设施、仓储或其他等。设计开采规模为*吨/年霞石矿,服务年限12年。 | 1、废气:露天开采中的钻孔、用于破碎大块矿石(岩石)的液压破碎锤产生的粉尘主要采用湿法除尘(洒水、喷雾降尘);为防止露天矿爆破粉尘污染环境,除采用合 (略) 度、微差爆破、空气柱问隔装药,以减少粉尘产生量外,还需采用水封爆破,爆破前可先在爆破现场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另外选择扩散条件较好时间进行爆破,有助于粉尘的扩散;矿石、废石铲装扬尘主要通过采取基础硬化、喷雾洒水等抑尘措施。通过加强雾化喷淋、洒水等措施减少运输扬尘排放;临时堆场采用 (略) 覆盖, (略) 硬化,洒水降尘;依托的废石制砂区经改建后生产车间破碎、筛分及传输带等进行密闭,同时配套雾化喷淋设施,进行喷淋降尘,三面围挡。 2、废水:初期雨水及淋溶水经沉淀处理部分回用于矿山生产过程中洒水降尘;员工矿山生活污水依托矿山拟建设的三格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用于周边农地施肥;员工生活区生活污水依托选厂已建预处理设施处理后, (略) (略) ,最终经坪河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至空木河。露天采场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或采场矿石、表土中,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用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加强车辆维修保养、禁止无故鸣笛、禁止超速及超载等措施,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露天采区剥离表土及废石除去用于砂石加工部分外,部分运至南江 (略) 综合利用,其余部分运往四川 (略) 鸡爪沟排土场进行堆放;复垦用临时表土堆置于现有III号矿空置工业场地;矿山开采过程中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往坪河镇生活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运往南江县生活垃圾处置点进行处置;矿山配套建设的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不外排;矿山各类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5、地下水:危废暂存间、化粪池、沉淀池均采用2mmHDPE+100mm防渗混凝土防渗进行重点防渗,机修间、材料库等采用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通过分区防渗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项目将占用一定的土地,不可避免地破坏一定的地表植被,致使土壤退化,导致生物种类减少,影响生态环境。因此,项目的建设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发展与确保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使公司获得发展的同时,以造福当地人民为目标,切实履行保证“三个效益”如期实现的义务,项目在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工作后,尽可能使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7、公众参与意见 项目在南江县 (略) 站进行 (略) 上公示,在南江县 (略) 站、西南商报、四川科技报、南江县坪河镇街道公示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在全国建设 (略) 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略) 上公示、现场张贴公示及登报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对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8、相关部门意见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10-03-*】FGQB-04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