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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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修改具体内容: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内容修改为: ■[*.46]元。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内容修改为: ■[*.46]元。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暂列金额内容修改为: ■按照[*.02]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5、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88]元报价,不得竞争。 6、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5造价调整方式内容修改为: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 ■其它事项:[1.中标费率=(中标价-暂列金额-暂估价)/(预算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00%。2.因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补充设计及工程量增减均按实计量结算。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需要调整造价时,按现行2018定额和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预算书编制的原则计算的造价与中标费率的乘积计算确定。3.如果因为非中标人原因,招标人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结算时将调减此项目。4.因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清单漏项、设计变更、补充设计(含暂估价部分)或工程商洽等所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按实计量结算【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及按项(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外,其他费用相应调整】。]。 7、注: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详见本项目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等。投标人务必按照本项目新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投标,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 香洲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珠海 (略) 2024年04月29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