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年处理*吨废旧塑料制品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年处理*吨废旧塑料制品综合利用项目 | 宁城县汐子镇宁城县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循环经济园区 | (略) (略) | 内 蒙 古 欣 程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本项目位于宁城县汐子镇宁城县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循环经济园区。项目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度18分0.079秒,北纬41度43分43.019秒。项目利用原有闲置办公生活用房和厂房建设废旧塑料瓶粉碎生产线2条;同时配套建设储运、配套、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破碎废旧塑料瓶*t。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废水 破碎清洗废水排入循环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经园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回用企业生产。 二、废气 筛选废气及风选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 通过封闭生产车间等措施控制厂界无组织排放。 三、固体废物 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单位定期回收处理;项目开包过程中产生废包装袋及杂质统一收集后,定期出售废品回收部门;沉淀池产生的底泥,加酸调节至中性后清掏清运至填埋场填埋;除尘下灰与污泥一同清运至填埋场填埋。 四、噪声 转筛、风机、破碎机等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减噪降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