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如下地块规划事项进行公示:
合浦县石康镇十字中学位于石康镇大龙村委榕树根村西北方向的山坡上用地面积为*.3平方米(实测用地面积*.37平方米,折合51.37亩)的土地,证载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现拟将该地块(用地面积*.37平方米)用地性质定为: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拟定为:20%≤建筑密度≤35%,0.4≤容积率≤0.9,绿地率≤35%,生均绿地面积≥2平方米,建筑限高≤24米;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规范规定执行。
凡与上述地块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对规划事项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0月11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请署真实姓名、留联系电话),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示同时刊载于合浦县自然资 (略) 站和项目现场)。
我局办公地址:廉州镇金鸡大道160号(空间规划股);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用地规划范围图
合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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