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山河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略) 水务局关于对《 (略) 山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以 双水字〔2024〕32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券资金 ,招标人为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 (略) ,监督部门为 (略) 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项目:新建一道高喷防渗墙;取水塔进行加固设计;新建坝 (略) 面;新增大坝外部监测;对溢洪道金属防腐除锈;取水塔新建两扇检修闸门;新建大坝护栏等。
招标控制价:*.38元。
2.2建设地点: (略)
2.3计划工期102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9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年12月31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级及以上(含*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3个月(2024年03月-2024年06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 (略) ”上的“ (略)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4年08月2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 (略) 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 (略) ”--《服务指南》黑龙 (略)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6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黑龙江)”的“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
8.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 (略) 水务局
联系电话:0469-*
招 标 人: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中心
地 址: (略) 尖 (略)
邮 编:*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6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地 址:黑龙 (略) (略) 区16号地块商服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6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 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 (略) 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 (略) 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 (略) ”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