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驻队律师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J2023-Y-C-002-003号
项目名称:驻队律师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分项预算:
(一)基本服务费用:
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00
(二)额外服务费用:
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00
注:报价时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分项预算金额。
标段划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共8个标段(标段号为001到008)。投标人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部分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所投标段于获取招标文件时确认,确认后不再变更。
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的累计中标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若投标人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一个,则依开标顺序(各标段开标顺序为自然标段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
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1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按*方书面通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8月15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1、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投标人)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0512-*(盛工)、*(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投标人)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栏目。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
注:投标人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投标人(投标人)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3、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供应商可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也可不参加(观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4、开标时,投标(响应)文件使用交易中心平台和采购代理机构的CA证书解密,如由于交易中心平台和采购代理机构的CA证书故障导致不能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则开标失败,全部投标(响应)文件将不被开启,予以退回。由采购人另行通知重新开标(开启)时间。
5、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有疑义的,应当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互动交流”栏目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供应商及时关注。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开标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6、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评审中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的通知会通过采购系统小铃铛和手机短信(手机号的选用及要求同上)发出,供应商应及时登录采购系统查看澄清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答复。
线上澄清答复的方式: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选择标段---项目流程---澄清答复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对澄清答复资料进行电子签章(名)后上传并提交。电子营业执照的电子签章(名)步骤:点击澄清答复页面中的“在线电子签章(名)工具超链接”,在弹出的web页面打开PDF格式的答复资料---签章(名)--另存在本地---在澄清答复页面上传已签章(名)的答复资料。未加盖电子签章(名)的澄清无效。
特殊情况被允许使用CA证书的供应商应下载“新点文件签章工具”,在工具内打开PDF格式的答复资料---签章(名)--另存在本地---在澄清答复页面上传已签章(名)的答复资料。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电子签名(章)操作手册”栏目。
应急方案:如线上澄清系统出现异常情况,经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录音电话等方式进行。
8、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
特别提醒:以下说明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两种方式发送给供应商信息的,只要有一种方式送达供应商即视为已通知供应商,因此请供应商同时关注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避免未及时响应。
(1)不合格原因通知:
评审中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原因将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手机号的选用及要求同上)发送给供应商,如供应商对未响应原因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在“未响应采购文件原因通知”模块中选择“有异议”并发送。评审小组收到信息后将通过拨打供应商手机(手机号的选用及要求同上)了解异议情况,并最终确定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供应商对未响应原因无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在“未响应采购文件原因通知”模块中选择“无异议”并发送,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对未响应原因无异议。
(2)线上二次报价:
评审小组的二次报价通知将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手机号的选用及要求同上)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应登录采购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二次报价。注意: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采购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采购系统内的线上二次报价只有一次机会,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线上二次报价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提前熟悉线上二次报价操作方法:登录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选择标段---点击“项目流程”---点击“网上报价”---点击“新增报价”---填写报价提交。咨询电话:*,*,*,*。
(3)二次报价应急方案(本方案仅用于系统异常且在收到代理人员电话通知后使用):
如线上二次报价系统出现异常情况,经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二次报价可通过QQ电子邮箱(谈判或磋商响应函中填写的)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为:
(a)收到交易异常情况通知后采购系统中的二次报价将不被开启。
(b)经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代理人员将电话通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谈判或磋商响应函中的QQ电子邮箱加密发送二次报价至代理机构指定的QQ邮箱:*@*q.com,QQ邮件加密方法:QQ邮件正文框下点击“其他选项”---勾选“对邮件加密”---输入密码,邮件请注明标段名称、供应商名称和二次报价的总价(含价格单位,如万元)。
(c)加密邮件使用的密码应在规定时间结束后5分钟之内通过与(b)中二次报价相同的路径发送。
(d)代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结束后查看邮箱,汇总并打印所有报价供评审。此种二次报价方式中:
A.时间以代理机构邮箱中显示的接收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接收到的报价邮件不予认可,加密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密码未被收到的对应的报价邮件不予认可,密码发送错误导致报价无法查看的报价邮件不予认可,供应商自行考虑各种影响接收的因素并承担不利后果。
B.同一供应商二次报价时只能报一次,若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多份邮件报价的,以代理机构邮箱中接收的第一份邮件为准,请供应商慎重发送。
C.推荐供应商使用QQ邮箱,供应商不使用QQ邮箱导致的邮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被接收到(如邮件被拒收或延迟到达等)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D.请供应商使用谈判或磋商响应函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二次报价,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供应商使用非谈判或磋商响应函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含未填写的情况)发送二次报价的,应对报价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经授权委托人签名(必须手签)后的原件(或扫描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该报价不予认可。
E.供应商的邮件可以不加密,但导致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F.请供应商提前熟悉电子邮箱加密的用法,避免不必要的报价失败。
G.供应商的联系电话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拨打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发生异常情况后,综合现场各种情况,代理也可使用其它应急方案并统一通知到所有参与二次报价的供应商。
9、供应商电脑环境最低要求:IE11浏览器。首次使用需要将地址加入“受信任站点”和兼容性视图设置,并允许加载网站提示的加载项,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
10、由于开标现场监控传输路径与开标信息传输路径不同,会造成网页显示时间与监控图像显示时间不同。
11、开标大厅系统出现故障、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直播时,交易中心将通过微信直播对外公布相关情况,供应商可登录微信直播平台(微信-发现-直播-搜索视频号“园小易直播”)观看现场实况。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 (略) 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0512-*。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6楼
联系方式:周先生 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骏捷 (略)
地址: (略) 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喻婷、杨易
电 话:0512-*
苏州骏捷 (略)
2023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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