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BHYCG[2024]1204
2.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大别山医养中心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
6.采购需求:本采购项 (略) (略) (略) 区大别山医养中心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
7.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配合采购人完成检测任务,出具检测文件至项目验收完成。
8.接受联合体谈判:是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6.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其中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①新资质标准: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建筑幕墙)或者②旧资质标准: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同时包含: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2)供应商须具备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
(3)供应商必须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
(4)本次谈判接受联合体方式(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提供联合协议书),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包或分包,不得转变责任主体。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 (略) (略) (略) 40号天禧大厦7楼)
3.方式:谈判文件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
4.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8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略) 会议室( (略) (略) (略) 40号天禧大厦7楼)
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会议室( (略) (略) (略) 40号天禧大厦7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谈判公告在《 (略) (略) 》《湖北 (略) 》网站上发布。
2.联合体谈判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各方资质都应符合上述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1-5款的规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谈判项目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谈判。
(4)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需按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以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齐安大道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0号天禧大厦7楼
联系方式:0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佳坤 李玲 华荣
电话:0713-#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