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厂房维修产生的废旧钢材转让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略) 厂房维修产生的废旧钢材转让 | |||||
项目编号 | HACQ-*-XY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10月08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年10月17日 | |||
批准单位 | 盱 (略) | |||||
批准文件 | 1、《关于由天源控股负责做好原浙长电源厂区内固废处置的会议纪要》 2、《 (略) 董事会决议》 3、《原浙长电源厂房维修产生的废旧钢材转让的请示》 | |||||
转让人名称 | 盱 (略) | |||||
转让标的物概况 | 标的物:转让标得物位于盱眙县经济开发区玉兰大 (略) 交汇处旭日轴承厂区东侧; (略) 其资产 (略) 因厂房维修产生的钢铁结构废铁片;转让对象约18吨(实际重量以现场测量为准)。 2、本次转让标的物无抵押、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诉讼事项。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和泰土地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和(2022)评咨字HTPG0078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盱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8月30日 | |||||
设备评估价 | 总价约¥*元,单价为2200元/吨 | |||||
转让底价 | 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200/吨(本次竞拍单价,总价成交。最终成交价为:成交单价x实际重量=成交总价。)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不含厂房、土地使用权等。 2、资产出让期间不能产生污染,损坏,如 (略) 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转让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受让人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 4、不得受让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 |||||
备查文件 | 1、关于转让原浙长电源旧设备的请示; 2、评估报告;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4、会议纪要; 5、权属证明。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受让人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意向受让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3、《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受让人为法人应提供: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 5、《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三)意向受让人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材料原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 5、《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意向受让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转让 (略) 交易,意向受让人在公告期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人须提供的申请 (略) 上报名。具体操 (略) 产权交易会员用户操作手册:(http://**-3237-4388-b0df-050aec*c&categoryNum=*);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7-*、*。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人根据意向受让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 (略) 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经批准后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人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人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定《转让合同》,并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3、意向受让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人被确认为受让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转让合同或拒付款项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 (略) (略) 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转让人和意向受让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田女士(交易中心) | 滕女士(转让人) | |||
联系电话 | 0517-* QQ:*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