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装部装修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以南党政办〔2022〕5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南屿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武装部装修改造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工程预算审核价:*元,K值:10%,最高控制价(最高限价):*.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未出现投标人因被闽建筑[2018]38号 (略) 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 月15日至2023年2 月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23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除中标候选人外其他投标人保证金在确认中标候选人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 月27 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新三楼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及LED显示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地 址:闽侯县南屿镇,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传真:/
联系人:余霖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 ,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 话:0591-*、*,传真:/
联系人:蔡兰涵、张成龙、张运杰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监督部门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