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关于“通 (略) 锅炉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通 (略) 锅炉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 ||||
联系电话: *** | ||||
传 真: *** | ||||
通讯地址: (略) 市 (略) 西路 * 号 (略) 市政府政务大厅 | ||||
邮 编: *** |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通 (略) 锅炉改造 | (略) 市医药大路 * 9号 | 通 (略) 锅炉改造 | (略) 省世 (略) 有限公司 | * 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 |